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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明市妇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9-15 11:23:00 

中共三明市妇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922日至20221028日,市委巡察六组对市妇联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327日,市委巡察六组向市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 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市妇联党组高度重视,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从严从实从快,立说立行立改,不折不扣,高标准、严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切实强化整改自觉。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整改工作推进会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传达贯彻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和市委巡察六组的有关通知和反馈意见,夯实妇联党员干部思想基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对照查摆、主动认领问题,切实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妇联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压紧压实整改责任。327日巡察反馈会后,党组书记立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第一时间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以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认领问题,并于41日、47日,分别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工作方案,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问题,市妇联党组提醒谈话9人次,批评教育7人次。42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抓好问题整改。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跟踪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同时,注重加强与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市委巡察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及时反馈巡察整改工作进展,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巡察整改以来,党组书记主持修订完善了17项制度,有针对性地补齐制度短板、扎紧制度笼子,深入推动巡察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强化成果运用,把整改落实与妇联组织强化思想引领、服务高质量发展、服务妇女儿童家庭、深化妇联组织改革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做好妇联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提升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用以指导妇联工作不够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最重要的学习内容抓实抓细抓好。修订完善市妇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4月27日,研究印发《2023年度三明市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4月13日,机关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2023年机关党支部工作计划》,将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研讨列入计划内容,确保学习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二是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将《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走进百姓家》等重要书目作为重点内容深入组织学习研讨交流。427日,机关党支部组织开展“共学共话《习近平走进百姓家》”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深入将乐县常口村开展沉浸式学习,实地感悟思想伟力。2023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其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6次),开展学习研讨2次,重点发言18人次。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组织“强三性、去四化”要求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32月,启动“巾帼服务进万家”主题活动,市县乡村四级妇联联动深入基层调研一批“妇”字号基地(企业)、开展一系列乡村振兴巾帼志愿服务、开展一场“送法到家”法律宣传服务活动、调处一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关爱一批妇女先进典型、指导提升一批美丽庭院等“六个一”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六个一”系列活动近80场次,帮助基层解决问题27个。二是聚焦“妇联组织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不够”等方面工作短板,市妇联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实地调研,研究解决对策。今年来,市妇联共开展走访调研15次,参加37人次,撰写调研文章2篇,党组书记牵头的“关于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妇联组织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探索与思考”党建课题调研已完成多个子课题。

2.发挥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群众职能作用不够充分。

1)妇女组织覆盖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织密组织网络,在巩固已有组织基础上,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并争取支持,在女性集中的行业系统、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商会等“四新”领域组建灵活多样的妇女组织和工作阵地,市税务系统妇联、市青年明商会妇联先后于620日、626日成立。今年来,全市共新建各领域妇女组织61个。二是延伸工作手臂,把“妇女之家”服务向妇女群众工作和生活的最小单元拓展,抓好“妇女微家”建设。今年来,全市共新建各领域“妇女微家”“执委工作室”381个。同时,创新服务机制,线上依托“闽逛逛APP”开发“共享妇女微家”小程序,首批50个线上“共享妇女微家”于38日正式上线,注册用户达1.6万余人,梳理整合各领域妇女微家服务,组建“妇女微家”联盟,推动资源共享、服务联动、互助提升。513日,全市首个“幸福·家”妇女微家联盟正式成立。三是加强女性社会组织培育引导,持续拓展团体会员。积极联动有关部门,对全市符合团体会员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分类梳理、走访调研,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女性社会组织吸纳为团体会员。5月26日,将市护理学会吸纳为市妇联团体会员,另有2家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拟提交加入团体会员申请。截至目前,全市妇联系统共有团体会员15家。四是加大对团体会员和女性社会组织的指导和支持力度,积极为女性社会组织在项目孵化、运行指导、资源链接、宣传展示等方面提供支持526,市女科技人员联谊会完成换届;66日,市民营女企业家联谊会完成换届(更名为三明市女企业经营者协会),并举办年会活动,组织会员开展集体学习、联谊互动、参观交流等。617-6月21日,市女企业经营者协会组织13名会员积极参加市妇联女性人才赋能培训班,赴上海开展学习交流、合作对接。今年来,我市“为爱护航·婚姻家庭辅导社工服务项目”“一盏台灯照亮未来公益项目”参与全国妇联女性社会组织征集展示,“‘四化’护航撑起家庭脊梁”等9个女性社会组织公益项目案例被推荐参加全省宣传展示。

2)服务妇女儿童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妇女儿童“急难愁盼”问题,梳理确定102023“我为妇女儿童办实事”重点项目,于3月21日正式发布,并通过项目化推进方式,有力有序有效推动项目落地见效。二是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发文、联合开展活动等方式形成反家暴工作合力。20221122日、202361日先后牵头召开三明市反家庭暴力联席会议;先后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三明市“家事直通车”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意见》《三明市反对家庭暴力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关于构建婚恋家庭纠纷诉源治理联席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等,设立婚恋家庭纠纷诉源治理协同中心,建立处理婚恋家庭纠纷的协调联动和家庭暴力的预警、干预、救助等长效机制。同时,联合市中院开展“明‘她’法·润万家”妇女权益保障普法专项行动,加大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力度。今年来,已举办“明‘她’法·润万家”妇女权益保障普法课堂5期。三是通过制发文件、发布倡议、现场募捐及积极争取上级救助资金等方式,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2023“母亲健康1+1”公益募捐。514日,以举办三明市首届家庭文化节为契机,在万达广场组织开展现场宣传和募捐活动。2023年第一批救助贫困“两癌”患病妇女212人,比增19人,发放救助金106万元,比增9万元。

3)联系桥梁作用不够有效。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阶段性下发加强履职工作提示,对执委直接联系妇女群众、提交意见建议等事项进行再细化再明确。同时,组织各级妇联执委围绕“开展一次宣传宣讲、走访帮助一户困难家庭、联系关爱一名困境儿童、提供一次心理咨询、参与一次普法服务、开展一次培训指导、参加一次志愿服务”等“七个一”开展“执委进万家,实事暖民心”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妇联执委联系妇女群众519980人,2023年新增198418人。二是修订完善《三明市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和妇联执委常委履职规则》,3月8日,召开三明市妇联十二届三次执委会议,市妇联执委通过座谈交流、提交书面建议等方式向市妇联提出意见建议12条。4月份,结合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采取个别访谈、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集各级妇联执委的意见建议,共征集到意见建议2条。三是指导各级妇联执委发挥自身优势组建“执委工作室”,探索执委“网格化”履职模式,鼓励基层妇联执委与“网格员”双向任职。目前,全市各级执委已通过个人组建、联合建立等方式组建“执委工作室”52家,全市各级妇联执委兼职村(社区)网格员2482名,占全市女性网格员总数的87.61%。依托“执委工作室”工作阵地,强化基层妇联执委和村居妇儿工委成员骨干力量,发挥网格内女子警务队、妇女代表、女党员、热心“大妈”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为妇女群众提供普法宣传、关爱帮扶、家事调解等服务,促进各级执委作用有效发挥。

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

1)指导基层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妇联双重领导体制。结合开展下基层工作调研,党组书记代表市妇联党组与各县级妇联主席谈心谈话,了解县级妇联干部队伍情况,并与各县(市、区)党委及组织部门就县级妇联班子建设及年底换届事宜进行充分沟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市、区)妇联领导班子双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县级妇联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届中调整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进行进一步明确,提高县级妇联领导班子协管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不断改善市妇联幼儿园办园条件。2022年以来已争取教育项目补助资金40万元,用于校舍修缮及教学设施设备更新;2023年教育项目补助资金正在申报争取中。实施全市普惠托育试点暨市妇联幼儿园托育部项目,目前已招收2-3岁幼儿80余名。三是指导市妇联幼儿园建立招生规模研判机制,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提前摸底、科学研判,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科学做好2023年市妇联幼儿园秋季新生招收工作,严控班生数。四是加强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公益活动组织策划,打造“幸福家·明姐姐公益课堂”品牌。今年来,已开展“幸福家·明姐姐”公益课堂4期,亲子沙盘游戏、家庭公益大讲堂、亲子阅读等公益活动226期,累计参加人次约6300人。

2)改革创新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赋能提升、选树典型、宣传引领等方式,激励女干部担当作为。617-6月21日,与上海市妇联联合举办女性人才赋能培训班,下半年拟举办的全市妇女干部素质提升培训班已列入市委党校培训计划,持续提升女干部综合素质;在“三明女性之声”微信公众号开设“最美巾帼奋斗者”“发现身边的榜样”等专栏,展示各级各类优秀女干部风采。今年来,在创新创业、乡村振兴、改革攻坚等领域,新涌现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12个,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省巾帼文明岗41个。二是持续关心关爱女干部身心健康。连续2年将“关爱女干部心理健康”“职场女性关爱服务项目”等列为市妇联年度“我为妇女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通过开展“点单式”服务,切实加大“娘家人”对女干部的温暖关爱。2022年以来,全市已开展各类关爱活动60余场,服务近2000人。三是丰富载体、强化举措,助推乡村振兴和绿色经济发展。4月27日,联合有关部门召开全市美丽庭院等“五个美丽”建设工作推进会,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形式,推动“庭院+经济”提档升级;引领发展美丽经济,已培育一批巾帼“新农人”,打造一批网红打卡地,培育一批“美丽经济”项目。四是514日,与有关县和市直部门在上海联合举办国际茶日暨大田美人茶“开茶节”,扩大三明茶品牌知名度,推动大田县新品茶饮“纸杯美人”进入上海市场;举办三明市评茶员职业技能竞赛,目前已完成报名;积极培树茶产业链女能手,2个女性茶企获评省级巾帼示范基地。

3)攻坚克难劲头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家庭教育联盟合力。3月10日,牵头召集市家庭教育联盟成员单位等部门召开家庭教育工作专题协调会,就加强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推进破难攻坚等家庭教育工作达成共识。513日,联合市家庭教育联盟成员单位举办三明市首届家庭文化节暨2023年家风家教宣传月主场活动,促进联盟成员之间有效合作,活动吸引7万余人在线观看。同时,依托“共享妇女微家”线上平台,设置市妇联“网上家长学院”专栏,平台注册用户达1.6万余人,进一步提高“网上家长学院”知晓率、参与率和影响力。在“三明女性之声”微信公众号中链接上海市普陀区妇联网上家长学校优质资源,为广大家庭提供高效、便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二是以赛促行、以赛促效。结合市妇联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三明市妇联关于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党建引领巾帼红”全市妇联争优争先争效工作竞赛活动的通知》,在全市妇联系统开展工作竞赛,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和特色品牌创建,提升全市妇联干部攻坚克难能力水平。今年来,全市妇联系统已申报“爱润镛城’家庭教育工作品牌”、“‘幸福到万家’家庭工作品牌”等特色品牌项目21个。三是积极推动沪明对口合作。202211月,党组书记率队赴上海市妇联开展沪明对口合作交流,初步达成对口合作意向;12月,联合有关县在沪举办“同在蓝天下人鸟共家园”沪明两地鸟类摄影展。2023年1月,上海女企协派员赴明实地考察,“寻味档案第4沙县篇”项目已完成签约,并已在落地注册中;3月,市妇联与上海杨浦区妇联举行“云”上签约,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5月,浦东新区妇联和普陀区妇联先后带领女企业家来明考察交流,普陀区妇联“未爱小屋”公益项目落地三明,沪明对口交流合作有序推动。四是助力文旅经济推广。519日,在中国旅游日三明分会场——明溪观鸟露营节活动现场集中发布全市“美丽庭院”首批网红打卡点30个;与文旅部门联合开展2023年三明市“绿都明嘴”说三明全市导游讲解员宣讲大赛,宣传推介绿都三明,各县(市、区)层层选拔的39名参赛选手中16名优秀选手获奖,助推文旅经济发展。

4.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严格。

1)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明市妇联党组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要求,2022108日召开党组会议,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由党组副书记分管、四级调研员协管。202347日,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的3个方面9个具体问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三明市妇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整改方案》,并全力推进20条整改措施落实。二是严格落实《三明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宣传思想工作部署。2023年4月27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印发《三明市妇联2023年宣传工作要点》。今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意识形态专题学习2次。

2“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三明市妇联民主生活会制度》和《三明市妇联领导班子述责述廉制度》,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二是202342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个人检视剖析材料的重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三是认真落实选人用人各项工作要求,梳理规范干部选任工作流程,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科级干部考察内容。202212月,对机关及直属单位部分干部进行选拔任用,提任正科级领导2名,副科级领导1名,职级晋升1名,均将意识形态领域履职情况纳入科级干部考察内容。

3)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要求,2023615日,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若干措施》和“三明市妇联突发事件舆情处置预案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43-4月21日,组织全市各级妇联干部80余人参加宣传工作线上培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三是完善阵地管理制度,健全《三明市妇联学术交流活动审批制度》,规范报告、讲座、论坛等审批流程。加强对机关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妇联承办的家庭教育等各类公益讲座审批流程的督促指导、审核把关。今年来,全市妇联系统共开展公益讲座活动100余场次,均按规定进行审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禁而不绝。

1)工作作风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10日,分管领导与业务部室就评选程序不规范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并对存在问题的2个县(区)妇联进行专项通报批评。二是组织宣传部有关同志学习全国、省三八红旗手评选表彰办法,6月5日,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三明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各县(市、区)妇联的业务指导,要求严格做好各环节审核把关工作,对因审核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追责

2)重形式轻实效。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时事热点及妇女群众关注热点、焦点,综合运用海报、微信图文、视频等方式,推出“她力量·明姐姐故事汇”“三明幸福家”“明‘她’法·润万家”“巾帼大学习”等线上宣讲栏目开展分众化宣讲。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妇联线上线下开展宣讲800余场次,辐射群众50余万人次,宣讲吸引力和传播覆盖面提高。二是定期开展市妇联系统微信、网站等社会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自查,指定专人做好网站信息更新工作。4月13日,对“三明女性之声”微信公众号、三明妇女网、三明市妇联抖音账号等网上宣传阵地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动态更新。三是依托三明市政务云平台负责三明妇女网站日常安全运营维护。同时,对网站有关栏目进行整合优化,切实提高网站服务效能。

3)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人对2018年以来档案材料卷内目录进行细致核对、梳理,确保卷内目录与内页材料一致。二是规范党组会议和主席办公会议记录方式,并及时形成会议纪要。今年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3次,均按要求形成了会议纪要。

2.担当尽责、为民服务力度不够。

1)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电商、小吃制作、育婴员等妇女群众所需的技能培训全面实施巾帼赋能培训项目4月份,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巾帼电商赋能培训班13场次,1130人,注册邮乐小店430余个;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巾帼马兰花网络创业培训7期,培训女性1360名;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2023年三明市家政培训班,已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组织实施;向有关部门争取帮扶资金6万元,在试点县实施“顶梁柱母亲帮扶”项目,建立“陪跑式”帮扶跟踪机制。二是2023年三明市三八红旗手评选采用“组织推荐+社会化推荐”方式共推荐市级三八红旗手(集体)110个,其中,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女性及女性集体81个,占比74%三是提高运用互联网技术服务妇女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优化三明妇女网版块设置。在三明妇女网“维权驿站”版块增设“维权信箱”,在“共享妇女微家”增设“微心愿”互动版块,建立“信息收集—分级处理—反馈评价”等“一站式”服务机制,拓展妇联阵地,为妇女群众提供便捷的网上维权服务。

2)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力度不够大

整改情况:一是3月1日,牵头制定印发《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职责分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协同育人;联动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妇联开展“习语润万家、送法进万家、幸福入万家、服务暖万家”系列主题活动150余场次,线上线下近9万人次参加,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力度。二是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家长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调整三明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的通知》,进一步整合资源,规范家长学校建设,充实讲师团队伍,增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目前,市级家庭教育讲师团共有成员68人,覆盖全市11个县(市、区)。525日,市妇联与上海市普陀区妇联、上海乐扬红树林慈善公益中心签署“未爱小屋”家庭教育赋能与未成年人心理关爱公益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链接优质资源为我市青少年及其家庭提供家庭关系调适、家庭监护指导等公益服务。6月7日,联合有关部门到部分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督查家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推进家长学校建设。

3)巾帼志愿者队伍作用未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文明城市创建、基层社会治理、垃圾分类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开展“爱心敲敲门”巾帼志愿服务2000余场次,提升巾帼志愿服务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文明城市创建效能。二是5月6日,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垃圾分类·家家时尚”巾帼志愿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市组建垃圾分类专项志愿服务队11支,招募巾帼志愿者100名,开展垃圾分类“五进”活动25场次。三是探索建立“巾帼红+警务蓝”妇警联动机制,将巾帼志愿服务队伍力量延伸至基层社会治理最末梢,涌现出永安女子骑警队、宁化女子社区警务队等一批“网格娘子军”。四是优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积极采用“志愿者+社工”模式,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如,市妇联牵头成立三明市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建立“志愿者+社工”政府购买项目运作模式,组建高质量婚姻家庭辅导志愿者队伍30人,引进专业社工团队,联动为群众提供专业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先后获评省三八红旗集体、全省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婚姻家庭辅导志愿服务项目获市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铜奖。

3.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

1)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4月23日,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三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关于重申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制度规定,提高办公室人员业务水平。二是2018年以来“三单”不齐的情况进行梳理自查,“三单”不齐的问题进行梳理整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切实规范机关公务接待各项工作。今年以来,市妇联开展的公务接待均按规定实行一事一结,确保在“一票三单”规范齐全后办理报销手续。

2)会计核算较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机关和直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目前市妇联机关会计已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专职会计兼任;市妇联幼儿园于202212月通过公开招聘,新招录财务人员1二是4月23日,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人员集中学习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相关财经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向有关部门和其他群团组织学习,提升业务水平。三是修订完善市妇联财务管理、经费开支审批、财务报销、财产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财务制度,进一步严格财务审核、核算等环节,做到依法依规办理。四是责成市妇联幼儿园对2018年以来零星维修支出进行全面自查。今年以来,市妇联幼儿园进一步完善财务审核等相关制度,通过市场询价,选取性价比高、服务质量好的工程公司作为幼儿园的定点零星修缮服务单位,在维修后及时开具正式发票并附材料和维修费用明细。

3)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妇联机关和直属单位2018年以来差旅费用报销情况进行自查。目前,不合规定的报销费用已全部清退。二是423日,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人员集中学习差旅报销、财务审核等相关财经制度,提升业务水平。三是认真执行出差审批制度,严格规范差旅费用报销审核,确保资金支出规范。

4)工会经费列支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清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会不合规列支的工会经费。二是4月23日,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组织财务人员向有关部门学习,加强工会财务管理,确保工会经费收支规范。

4.资金资产管理存在廉洁风险。

1)资金缺乏有效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部室对2019年以来市茶艺培训及大赛项目存档材料进行梳理自查。把项目资金监管、政府购买服务等业务知识纳入机关必学内容,邀请专业人员就有关业务知识进行专题授课,补齐机关干部项目知识短板。二是切实提高项目资金监管意识,2023年家政培训、“顶梁柱”母亲帮扶等政府购买项目,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要求,按程序逐步推进、实施,项目完成后将规范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2)项目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组织业务科室对市妇联办公室搬迁修缮工程项目相关情况进行梳理自查,并举一反三。二是责成市妇联幼儿园立即2018年以来采购项目账目情况进行自查,并责成经办人员将询价材料及时归档。三是把项目审核、验收等知识纳入机关必学内容,邀请专业人员就有关业务知识进行专题授课,补齐机关干部项目知识短板。四是加强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各工程项目审核把关及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2023年家政培训、“顶梁柱”母亲帮扶项目等政府购买项目,均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政府项目采购工作,并做好采购项目过程性材料收集、存档。

3)内控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业务科室对市妇联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自查,未及时扣减的工资已全额清退二是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已于3月29日全额清退违规发放的慰问金三是责成市妇联幼儿园对2020年购买床上用品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四是修订完善机关及直属单位临聘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考勤、请销假等内部制度,定期通报机关干部、挂职干部和临聘人员的考勤情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五是认真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自查工作。2023年5月5日,市财政局对市妇联进行专项复查,未发现市妇联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等方面问题。六是2023年5月9日,组织人员参加市内部审计协会内审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内审业务水平。市妇联已于2023年3月完成2022年度内审工作。七是已于2023年5月4日将留存现金存入银行账户,进一步规范备用金管理。

4)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立即组织人员收缴2022年1-9月未收缴房租,2023年4月20日房租及滞纳金已全额收缴到账。今后将严格按照协议按时收取租金,及时进行催缴,确保租金按时收缴到位。二是2022年12月28日,与有关机构重新签订合作办班协议,优化合作方式,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加强管理,抓好落实。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组织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

1)党组织议事决策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三明市妇联党组议事规则》《三明市妇联主席办公会议制度》《三明市妇联落实“三重一大”工作制度》,明确“三重一大”有关事项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市妇联党组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二是严格规范党组会议和机关党支部支委会议事决策程序,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3次和党支部支委会议6次,均严格按照议事决策程序进行,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

2)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19日,组织党务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主题党日活动相关规定要求等内容,提升业务素养。进一步规范《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明确专人记录工作手册。二是积极推动机关党支部按期换届,2022年12月,市妇联机关党支部按程序启动换届工作,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党员大会,按照程序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3)主题党日活动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组织2018年以来市妇联机关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情况进行自查。进一步规范开展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二是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主题党日活动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市妇联重点工作,通过沉浸式学习宣讲、观看红色电影、党员志愿服务、爱心帮扶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对照《市级党建经费管理办法》和《三明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党建经费列支。今年来,多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场次,均按规定严控参加人员和经费支出三是20197党建知识竞赛奖金已全部清退。

4)党员日常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用好用实“党员e”管理软件,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时,做好与对方单位的沟通对接,确保及时完成接收手续。2022年以来,市妇联机关党支部新转入党员2名,均在“党员e”管理软件上及时完成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二是强化业务学习,2023年5月19日,组织党务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员政审、培训、表决等各项程序,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2.干部管理和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谨。

1)党组履行选人用人职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2022年12月,对机关及直属单位部分干部进行选拔任用,提任正科级领导2名,副科级领导1名,职级晋升1名。2023年3月,对机关内设科室3名干部进行岗位交流调整,干部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二是打破部门界限,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成立4个重点工作专班,聚焦市妇联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开展实践锻炼。三是建立直属单位干部常态化跟班学习制度,选派1名直属单位干部参加市绿色经济发展攻坚战役专班挂职工作,推荐干部参与市委干部考察等工作,进一步丰富干部工作经历,开阔工作视野。

2)干部选任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17日,组织组织人事干部对选人用人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再学习,并向市委组织部请教学习,梳理干部选任工作流程,制作工作流程图,进一步提升干部选任工作业务水平。二是2022年12月、2023年3月,对机关及直属单位部分干部分别进行了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和交流调整,均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各项程序和工作全程纪实办法,把好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确保纪实内容填写完整、规范。三是组织专人对科级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再次审查,对部分干部缺失的档案材料进行补缺补漏。

3)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对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结构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研判。根据干部队伍实际,分别于2022年12月、2023年3月对机关和直属单位部分科级干部进行选拔任用和交流调整,干部梯次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二是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为年轻干部的锻炼成长搭建平台。今年来,共向市委推荐优秀年轻干部2名,优秀选调生2名。三是4月28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重申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和婚丧喜庆事宜报备等制度要求,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通过实地观摩、以案析规、交流研讨、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扎实开展“一季一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严格执行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和婚丧喜庆事宜报备等制度,要求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做到应报尽报。今年来,市妇联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共提交《干部“八小时之外”有关情况报告表》5份,未发现存在未及时报告的情况。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

1)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27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2023年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和《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二是聚焦主体责任检查反馈中“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谈成绩多,谈问题少”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的情况,4月17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对《党内监督条例》《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进行再学习、再强调,确保严肃规范开展述责述廉各项工作。三是3月14日,市妇联党组召开2022年度领导班子述责述廉会,班子成员均对照《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要求,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进行逐一点评。

2)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做强派驻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纪委监委《关于统筹做好“四个监督”推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对市妇联党组加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力度,认真落实《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加强年轻干部管理,动态更新廉政档案6份。二是采取跟班学习、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市妇联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业务指导,指导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在监督工作中做到和纪检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不断提高纪检委员的监督能力水平和监督质效。

4.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1)三明市民营女企业家联谊会还未办理移交

整改情况:一是2023330日,组织召开市民营女企业家联谊会理事会成员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及市妇联整改措施、建议等情况进行通报。二是指导市民营女企业家联谊会202366日召开三明市民营女企业家联谊会第四届第一次会员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三明市民营女企业家联谊会”正式更名为“三明市女企业经营者协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会领导班子和监事会、监事长。三是换届后,联谊会账户已移交三明市女企业经营者协会按照章程规范管理;三明市女企业经营者协会已于2023年6月15日与专业财务公司签订代理记账合同

2)未按规定缴纳党费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组织党务干部对2018年以来机关党支部党员应交党费标准进行重新核算,并于4月19日将补缴党费足额上交。二是4月28日,市妇联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再次学习党费收缴、使用相关规定。三是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2023年以来均及时、足额上缴党费。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六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正在办理中。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无。

五、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市妇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党建和业务工作更加融合,工作效能持续提升,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干部职工纪律意识明显增强。市妇联在2022年度绩效考评中位居市直党群机构组第四名,20233月获评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下一步,市妇联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有力推动三明妇女工作和妇联工作创新发展。

(一)持续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深化对政治巡视巡察的理解切实把讲政治的要求转化为内在自觉,用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精心准备和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探索党建与业务工作互融共进工作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用好网上宣传阵地,在守正创新中筑牢思想引领高地,切实担负起引领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把妇女群众更广泛、更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二)持续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劲头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反复。立足妇联工作实际,聚焦“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整改、促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力,用制度管人管事,促进市妇联机关和直属单位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三)持续推动妇联建设。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对深化群团组织改革和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巡察整改与推动妇联工作紧密结合,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大局,统筹抓好思想引领、巾帼建功、家庭建设、维权关爱、妇联改革等妇女儿童重点工作,切实履行引领服务联系职能,不断增强妇联工作和妇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增强妇女群众对妇联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妇联干部队伍,为推进三明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222661;通讯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246号物资大厦6层(邮编:365000);电子邮箱:smflyx@163.com

 

 

 

中共三明市妇联党组

                              20238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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